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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贵阳日报,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《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》的通知,缴存职工家庭(本人及配偶,下同)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%。缴存职工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,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%。

来源: 同花顺7x24快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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